各有关单位:
依据“关于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及传统优势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2013-2015年)”(闵府发【2013】3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开展闵行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项目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范围
本专项资金将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和高技术服务业等创新型产业,特别具有“四新”(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特征的项目。主要聚焦自主创新开发,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包括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等),市场前景好、附加值高的项目,注重解决产业、领域发展的瓶颈问题。
二、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单位开展经营活动必须连续两年以上的,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研究开发能力、一定生产设备及保证项目实施的资金实力。
2、申报的项目属于 “实施意见”中的产业范围,项目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达到科技攻关及产业化推广应用目标。
3、项目实施期限在两年内。
三、项目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附件1)、《可行性报告》(样张)(附件2)。
四、项目申报办法
1、项目申报采用电子邮件申报与书面申报同时进行的方式。电子申报材料内容与书面申报材料内容必须一致。
2、申报受理时间、地点:
2014年4月7日至2014年5月15日,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邮件标题:项目名称(企业名称),附件打包压缩(不超过6M)。发送至:Ren_dl@mhq.sh.cn; guojq@mhq.sh.cn; yunwj@mhq.sh.cn
书面材料交到沪闵路6558号306室,材料一式一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并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名确认。
过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任老师、郭老师、云老师 64121532
附件:
1、《申请表》
2、《可行性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