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四届上海市科技精英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5-04-02 3820

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区县科协,各基层单位科协,各有关单位、团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服务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的需要,按照“培养和集聚世界水平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卓越工程师和高水平创新团队,走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上海人才发展总体目标和市委、市政府发布的《上海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有关要求,上海市科协(以下简称市科协)启动第十四届上海市科技精英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的相关文件及资料。详见附件,也可登录市科协网站(www.sast.gov.cn)“通知通告”栏目下载。

二、候选人要求。本届上海市科技精英候选人应为1959年6月1日以后出生(含6月1日),具有中国国籍并在本市工作满一年的中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评选工作机构。本次评选由市科协主办,上海科技发展基金会提供支持。评选办公室设在市科协组织人事处,联系人:葛朝晖,联系电话:53060618 (含传真)、53822040转43010分机。

四、材料报送。推荐单位或独立及联名推荐人应按照《上海市科技精英候选人推荐书》和《上海市科技精英候选人登记表》的要求填报相关内容后,于2015年5月31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报送至南昌路47号3317室(邮编:200020),联系人:曹洁颖、柏岭滨,联系电话:18917703830、18917703825,电子版发送至32238655@qq.com,逾期不再受理。

五、评选信息发布。评选工作进行期间,上海市科技精英评选办公室将通过本市有关新闻媒体、市科协网站、微信等及时发布评选活动信息。

附件:

1.《上海市科技精英评选办法》

2.《上海市科技精英候选人推荐书》

3.《上海市科技精英候选人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