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发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审前信息。
专项规划编制机关、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将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本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内容。
二、报审前公示的主要内容
1. 规划名称:《紫竹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方案》
2. 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名称:上海紫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3. 规划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上海建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4. 规划四至范围:东至虹梅南路、边界红线,西至沪金高速公路(S4),北至剑川路,南至黄浦江。
5.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2年2月17日至2022年3月3日止)
6.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网络链接:(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7.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专项规划编制机关、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张健平
邮寄地址: 闵行区江川东路18号
联系电话: 61212288
电子邮箱:592079976@qq.com
传 真: 61212691
四、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专项规划编制机关、产业园区管理机构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