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2020-06-05 6871

各园区企业: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18〕5号)、《关于印发闵行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闵发改〔2018〕26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本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有关工作,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和市财政局组成的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评审小组发布的《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0-2021年)》,现组织开展2020年闵行区项目申报工作。

高新区将在企业自主申报的基础上,根据申报项目的创新性、发挥的经济社会效益等,经综合平衡后,对申报项目进行推荐转报。请于2020年6月26日前将相关材料(园区推荐函并加盖公章、各项目纸质申报材料一份、电子版刻光盘)报送至高新区投资服务中心,逾期将不再受理。

地址:东川路555号1号楼三楼投资服务中心

联系人:龚磊 61212288-5106


附件1:《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18〕5号)

附件2:《关于印发闵行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闵发改〔2018〕26号)

附件3:《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0-2021年)》



紫竹高新区

2020年6月5日